安徽霍邱官员坠亡续:警方称尚未发现他杀痕迹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星报讯 6月9日凌晨,六安市霍邱县政府办副主任、安监局党组书记,前安监局局长张某(52岁)离奇地死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据警方透露,目前没有发现他杀的痕迹,警方在进一步侦查中

星报讯 6月9日凌晨,六安市霍邱县政府办副主任、安监局党组书记,前安监局局长张某(52岁)离奇地死在家门口不远的地方,据警方透露,目前没有发现他杀的痕迹,警方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了解,案发当日凌晨5时20分左右,霍邱县一居民在跑步时,发现在马路边的一幢楼房下的地面上躺着一个人,他上前查看并叫喊,可是其人没有任何反应,于是他便报了警。警方赶到后经确认,其人已经死亡。

9日上午,记者赶到位于霍邱县城蓼城路的案发现场,看到现场已拉上了警戒线,刑警们在现场勘查。

记者了解到,事发现场为一通道,通道上方是一栋新建的楼房。“这栋楼房还没装修,也没有人住。”附近一郑姓居民告诉记者,当天早晨5点30分左右,他听到哭声,出来一看才知道有人在路边死了。

当天早晨发现死者的冯某告诉记者,他发现死者的时候,死者的面部朝上躺在地上,头部在窨井盖位置,双臂弯曲并高举,左小臂上好像有点伤痕,地面上也没有一点血迹,死者不像是从楼上坠下导致死亡的。

记者从霍邱县宣传部了解到,死者生前曾担任该县安监局局长、政府办副主任多年,去年才卸任局长,改任该县政府办副主任、安监局党组书记。

另据霍邱县政府某部门工作人员透露,霍邱的矿厂较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近日来,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对大昌矿业涉及的部分人员进行调查。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