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财近百亿_人民监督网 

广州沙东村书记杨锦兴敛财近百亿

2012-03-01 18:00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记者 朱瑞峰 | 浏览:
人民监督网记者历时5个多月多次前往广州实地调查,证实杨锦兴和其亲信广州沙东村委会主任、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范美玉,涉嫌侵占和暗地转移巨额集体资金

曾因自奖2000万元被调查

    【人民监督网讯 记者朱瑞峰】2012年6月20日,人民监督网接到广州市天河区沙东村民委员会成员及沙东村民举报,称“沙东村党支部书记、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锦兴,利用职权侵占村集体巨额资金,给村集体带来近百亿的损失。”

    人民监督网记者历时5个多月多次前往广州实地调查,证实杨锦兴和其亲信广州沙东村委会主任、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范美玉,涉嫌侵占和暗地转移巨额集体资金,作为董事长的他还擅自给自己奖励2000万元,引来股东和村民们的巨大不满。

暗箱操作敛财近百亿

    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沙东集团)是1999年8月在原来的广州市天河区沙东经济发展联合总公司基础上改制成立的,属于广州市天河区沙东村的村民股份制公司,旗下拥有13家下属企业,总资产10亿元。

    2001年,沙东集团对下辖的服装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升级,首先投资1.2亿元建成沙东有利服装批发南城,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接着又投资2亿元建成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北城,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拥有2500多经营业户。

    这两个服装批发市场是华南地区颇具影响力的新型服装批发城。从1999年至今,沙东村支书杨锦兴就一直担任沙东集团董事长一职。


 

图:广州市沙东村党支部书记、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锦兴



图:广州市沙东村主任、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范美玉

    而众多沙东集团的村民股东向人民监督网反映,杨锦兴担任董事长十多年来一直未建立完整的现代企业制度,独揽大权,搞“一言堂”,随意剥夺股东发言权和话语权。并且因为缺乏一个运转有序、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杨锦兴在集团里可以为所欲为。

    人民监督网记者调查得知,仅暗箱租赁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一项,杨锦兴就侵吞近百亿元。董事长杨锦兴的车牌号:粤A·A601B路虎牌轿车价值一百多万元;杨锦兴的弟弟杨日新也拥有一辆价值百万元路虎牌轿车,车牌照:粤A·900E0;总经理范美玉驾驶一辆近百万元的奔驰牌轿车,车牌照:粤A·999J1。 

图:广州市沙东村党支部书记杨锦兴的路虎牌轿车



图:广州市沙东村主任范美玉的奔驰牌轿车



图:广州市沙东村党支部书记杨锦兴的弟弟杨日新的路虎牌轿车
 

    杨锦兴使用的模式非常简单,就是先擅自将批发城的商铺,以远低于市场价的20元/平方米一个月的价格租赁给其马仔(亲信),然后由马仔以个人名义以150元/平方米一个月的价格转租给他人。中间130元/平方米的差价由杨锦兴和马仔私分。

    人民监督网记者获悉一份《租赁合同》显示,2010年11月2日,乙方(承租方)广东***创福物流配送服务公司(译音简称:创福公司)承租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5楼A、B、C区整层共近400间、13000平方米的商铺,承租价格为每月150元/平方米。而甲方(出租方)是一个名叫“林炳宜”的人。

    实际上,林炳宜就是杨锦兴的马仔。数年前其实杨锦兴更加明目张胆,由他弟弟杨日兴出面充当马仔。

    一位沙东村民委员会成员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杨锦兴前几年利用其弟弟杨日兴名义,采取低价分期承包沙东村的‘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然后再转包给商户谋取数十倍的差价。在沙东村民的多次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下,杨锦兴敛财手段更为诡秘。”

    创福公司负责人透露,租赁事宜一直以来都是和杨锦兴商谈,每月150元/平方米的价格也是最后由杨锦兴决定的。双方谈妥后,杨锦兴让广州市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与林炳宜签订每月只收20元/平方米的合同,再由林炳宜与创福公司签订租金为每月150元/平方米的合同。

    人民监督网记者掌握了林炳宜与沙东集团下属的沙东有利国际服装批发城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年10月28日,其明确规定“每月租金每平方米人民币20元计算”。

    一位不满于杨锦兴胡作非为的沙东集团党委成员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创福公司租赁上述经营场地,除每月应交每平方米150元租金外,仍需另行缴付9400万元的装修费,也叫进场费。”

    承租公司其中一位股东也向人民监督网记者证实,创福公司确实需要分期支付所谓9400万元的进场装修费,目前已经支付4000万元。

    上述党委成员表示,租赁价格由杨锦兴和沙东村村主任、沙东集团总经理范美玉说了算,他们说租给谁就租给谁,其他董事成员和全体股东根本没有说话的权利。

    该党委成员还透露了杨锦兴和马仔之间的分赃比例,转租后他们获利近7倍,达每月130元/平方米。其中杨锦兴为每月80元/平方米,范美玉为每月40元/平方米,林炳宜为每月10元/平方米。

    仅创福公司的租赁合同一项,杨锦兴、范美玉们就每月涉嫌侵占沙东村集体资金169万元,至12年的合同期满后,总侵占资金就达2亿4千多万元。

    而杨锦兴和范美玉在服装批发市场南城有王荣华、林杰雄、彭涛,在服装批发市场北城有何南林、林炳宜等马仔在为其敛财。其中南城有20000平方米,北城有45000平方米,如此计算,杨锦兴十几年侵占的集体资金近百亿元。沙东集团党组成员如是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

自奖2000万被调查

    此外,作为董事长的杨锦兴还曾于2005年公开自我奖励2000万元,让人啼笑皆非。

    1999年,广州实行城市整治战略,沙东村1万多平方米的一线物业被拆除。沙东村属下的沙东工业品市场是濂泉路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当时火灾隐患严重,是临时建筑,政府已下令改造。

    而2000年12月18日,作为董事长的杨锦兴顺势提出了《沙东市场改造、如何解决与附场之关系》的提案,指出“把沙东的南、北服装城升级改造,建设新型服装批发市场”。

    改造后的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赢利能力陡增,2003年、2004年共获得近5亿元的收入,税后净利润2.6亿元。

    据此,杨锦兴认为是他的提案使公司赢利,依据沙东有利集团有限公司制订的《干部、职工提案奖励制度》的有关条款,他从中提取了2000多万元奖励自己。

    该《制度》第十四条说,针对集团公司或下属企业提出新的发展项目,经评审团评审同意后,如果该项目确有效益的,向提案人颁发效益奖,奖金为税后纯利润的10%。奖励办法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而《干部、职工提案奖励制度》并未在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上讨论通过,是由杨锦兴自己于2001年1月提议,并授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

    “大家不敢不通过啊,公司上下对他都有很大意见。”一位股东代表对人民监督网记者说。他认为杨锦兴既是《制度》的起草人,又是《制度》的召集人、决策人。自提自评,违背了公开、公正原则,所以难平股民的情绪。

     于是一个自编自导的故事就此上演,而杨锦兴却公开表示拿这2000万元奖励“堂堂正正、心安理得”。

     2005年6月,杨锦兴在股民们的质疑和不满中领走了2000万元巨奖。顿时,“董事长擅自给自己2000万元奖励”成为广州的爆炸新闻,当地《南方都市报》等众多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最终,当年愤怒的股民们将其投诉到天河区委。随后,天河区委对外表态已介入调查此事。然而至今没有公布调查结果。

     此外,一位沙东集团的董事对人民监督网记者透露,杨锦兴实际上是个“裸官”,多年前全家老小就移民了澳大利亚,并且在悉尼拥有商业一条街。

    该董事说:“杨锦兴一人在国内裸身做官,一有风吹草动就像个惊弓之鸟立即飞往国外。”

    因为杨锦兴十几年来大肆敛财侵吞集体资金,村民们为其送了一个绰号“杨百亿”。

星夜潜逃香港

    2012年9月29日,人民监督网记者书面采访了杨锦兴和范美玉,记者随即接到新闻线人的消息称:“杨锦兴接到人民监督网记者的采访函后,立即潜逃到其香港住宅,随时准备逃往澳大利亚与家人汇合”。

    2012年10月9日以来,人民日报海外版的记者和一部委主办的杂志社社长杨某,受杨锦兴之托多次找人民监督网记者公关。

    据悉,杨锦兴逃到香港后电话给范美玉及其众马仔壮胆说:“人民监督网是香港注册的,不要怕他们,2005年多家国内媒体曝光我,我至今不是安然无恙吗?“十八大”会议结束后省委书记汪洋会离开广东,“三打两建”也就云消雾散了,我11月底就会回来!”。

    在杨锦兴的指挥下,村委会主任范美玉亲自对“创福公司”驻服装批发市场总经理龚先生威胁道:“过十八大我再收拾你!”随后,创福公司承包的服装批发市场楼层被多次被断水、断电且遭到封门、锁门。

    人民监督网记者得到杨锦兴潜逃香港的线索后,为了防止杨锦兴潜逃澳大利亚,人民监督网决定暂时停止了对杨锦兴的调查采访。

    2012年12月18日上午,中央宣布人事任命,胡春华接替汪洋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卸任。18日下午,人民监督网记者接到新闻线人的信息,杨锦兴从香港住宅回到广州,人民监督网记者立即启动了对杨锦兴调查采访预案。(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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