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蒲城城管与摊贩冲突被掀执法车 两城管停职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西部网讯 7月12日,蒲城的城管工作人员在巡逻途中与当地一名摊贩发生冲突,导致一辆车管执法车被掀翻。此事经网友爆料后,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两名城管执法人员已

西部网讯 7月12日,蒲城的城管工作人员在巡逻途中与当地一名摊贩发生冲突,导致一辆车管执法车被掀翻。此事经网友爆料后,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日前,两名城管执法人员已被停职检查。

2011年7月14日,网友“萍踪”在西部网论坛发表了一篇帖文,文中称,自己晚7点多在街头看见当地城管与卖水果的摊贩发生纠纷并引发肢体冲突。之后,围观群众将一辆城管执法车辆掀翻,此事造成大量路人围观。网友还在帖子下方附上了多张事发当时拍到的相片。

此帖发布后,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蒲城当地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的事情究竟是真是假?具体原因又是怎样的?

帖子发布后第二天,蒲城县委在该县网站上公布了此事的详细情况。据了解,7月12日晚7时30分左右,蒲城县市容管理局尧山路中队和稽查股的六名工作人员在夜间巡查过程中,因取缔流动摊点问题与女商贩发生争执。之后,随后赶来的商贩家属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谩骂撕扯,造成两百多名群众围观,一辆城管执法车辆被掀翻。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立即安排警力到达现场。在警方耐心的解释下,围观群众逐渐散去,事态得以控制。

事发后,蒲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派出由公安机关成立的专案组对事情真相展开调查,另一方面对参与纠纷的市容管理局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了处罚,尧山路中队队长和稽查股股长被停职检查。此外,蒲城县市容局领导还专程到当事商贩家中对他们进行了慰问安抚。目前,事件仍在调查取证当中。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