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回应禁毒民警坠楼 称系接受调查跳楼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缉毒队长接受调查期间宾馆坠亡追踪 本报讯 河南邓州公安局禁毒大队长赵戈之死,当地官方称为跳楼身亡。15日下午,邓州市官方网站邓州新闻网发布消息,称赵戈在接受河南省公安厅

 “缉毒队长接受调查期间宾馆坠亡”追踪

  本报讯 河南邓州公安局禁毒大队长赵戈之死,当地官方称为“跳楼身亡”。15日下午,邓州市官方网站邓州新闻网发布消息,称赵戈在接受河南省公安厅纪委调查过程中跳楼身亡。但死者家属质疑“至今没有立案调查,如何确定是跳楼?”

  禁毒大队被指“钓鱼执法”

  官方消息中,对赵戈的身份描述是“民警”,本报记者从多份官方文书中证实赵戈是邓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队长。记者获悉,赵戈生前曾遭举报,上级单位南阳市公安局已调查,定性为“工作不到位”,并在全局通报。

  今年5月17日,南阳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接到对邓州公安局禁毒大队的举报,涉及两起吸食毒品案。这份匿名投诉的主要内容是,有两拨吸毒人员吸食了禁毒大队工作人员陈丽(化名)提供的毒品后,禁毒大队出面抓人罚款。

  官方核查举报无法证实

  接到举报后,南阳市公安局督察支队6月14日三次拨打匿名投诉人电话,无人接听,核查人员采取调阅案卷、询问办案民警和有关人员的方法开展核查。

  记者拿到的核查报告显示,陈丽并非禁毒大队工作人员,而是禁毒大队的特勤耳目,陈丽与多种层次社会人员熟识,便于了解信息,能较为详细地向禁毒大队提供邓州市吸毒、贩毒违法范围人员的有关线索,2009年被发展为特勤耳目后,只与赵戈单线联系,不参与执法办案,禁毒大队也未发现陈丽有吸毒或贩毒的行为。

  核查报告认为,投诉反映的两起吸食毒品案件中,陈丽也没有提供线索。督察支队最终的核查报告描述是投诉人匿名,并括弧注明“省厅掌握”,记者多次联系河南省公安厅电话无人应答。

  调查

  工作“不到位”邓州公安局整改

  在投诉人反映的两起吸食毒品案件中,禁毒大队的工作也存在不到位的地方。记者从邓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处了解到,6月28日,南阳公安局督察支队发出督察建议书之后,邓州公安局已按建议进行整改。数天之后,7月6日,河南省公安厅纪委再次到邓州调查此案,赵戈在被调查期间坠楼身亡。

  毒品案件

  2009年9月15日,赵戈带领民警查获一起吸食毒品案,公安局立为刑事案件,对当事人宋某取保候审,后因当事人多次传讯不到案,禁毒大队呈请公安局没收宋某交纳的7000元取保候审保证金,到今年南阳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核查时,宋某仍没有到案,案件没有移送起诉,没有查清毒品来源。

  核查结论

  核查报告认为此案未办理终结,禁毒大队办案民警存在工作不到位问题,建议禁毒大队查清毒品来源,将宋某抓获归案。

  毒品案件

  今年3月20日,赵戈带民警查获另一起吸食毒品案件,受理为行政案件,对四人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决定,四人要求听证和复议,对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四人交纳罚款后并未申请听证和复议,但截至南阳市公安局核查时,四人中只有一人被执行拘留,一女性因怀孕暂缓执行,另两人因外出不在家,行政拘留没有执行。

  核查结论

  核查报告认为禁毒大队在此案中存在执行不到位问题,建议执行到位,并建议邓州市公安局将禁毒大队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全局。

  进展

  家属未见死者尸体

  赵戈的弟弟赵奕也是邓州公安局民警,据他介绍,最近主要是南阳公安局与他们接触,省公安厅未直接联系他们。死者家属要求立案调查死因,得到的回复是邓州、南阳无权管辖省厅案件,需河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单位。由于没有立案,尸检工作没有进行,家属至今仍未见到尸体。

  赵奕说,邓州公安局领导表示如果家属同意按正常死亡上报,可给赵戈开追悼会,并给予经济补偿,同时可给他本人加衔提拔。“不立案调查,我不会答应他们的条件。”赵奕说。

  记者就赵奕所言,及关于赵戈被投诉的相关情况致电邓州公安局分管禁毒工作的副局长任金瑞,他婉拒采访。记者拨打邓州公安局局长丁建民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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