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县委书记县长因拆迁事件被立案调查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 导读 ]江西对宜黄强拆致自焚事件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常务副县长被免职。昨晚,1名自焚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9月10日,江西宜黄县拆迁起冲突,

[导读]江西对宜黄强拆致自焚事件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常务副县长被免职。昨晚,1名自焚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江西处理宜黄县强拆事件 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

9月10日,江西宜黄县拆迁起冲突,3人自焚重伤入院。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18日电 本网获悉,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

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

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负有直接责任,抚州市委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县房管局局长职务;

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纪焕华负有直接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委员、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职务;

宜黄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范剑华负有直接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由宜黄县委免去其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职务;

宜黄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熊继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

宜黄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凤岗镇派出所所长黄健负有一定责任,责成宜黄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相关新闻: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一伤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新华网江西频道9月18日电(记者涂超华)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江西宜黄“9·10事件”中被烧伤的3名拆迁户中已有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事件发生后,三人被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9月18日凌晨1时左右,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79岁的叶忠诚是拆迁户钟如奎的大伯。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