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法院门口挂“辟邪宝剑”能起啥作用?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封神榜》里面的姜子牙先生的桃木辟邪剑,斩妖除魔,好不威风!当年,我辈常见很多玩皮的孩子上夜学,走夜路,有些腰间挂着一钥匙,有的则模仿姜子牙先生腰间常常挂着用桃木


 


                 
  《封神榜》里面的姜子牙先生的桃木辟邪剑,斩妖除魔,好不威风!当年,我辈常见很多玩皮的孩子上夜学,走夜路,有些腰间挂着一钥匙,有的则模仿姜子牙先生腰间常常挂着用桃木削成的木剑,在剑端拉上几根红头绳当剑穗,据说都能起驱鬼作用,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一有风吹草动,立即掏出钥匙摇晃,或者拔出腰间木剑,大喝一声“何方妖怪”!善哉,恐怕这时纵算有妖魔鬼怪,见这阵势,早已逃之夭夭了!


  昨日,闻听,长春某法院门前,一网友发现在一个金属竿子的上端,悬挂着一付弓箭和一把宝剑,两者一同指向正南方向,他觉得很好奇。而在拍了两张照片后,很快被跑出来的保安驱赶,称法院门口不许照像,并且说:“他们比较迷信这个,别把那剑拍下来”。还要求马上把照片删除。但他并未听从。


  该发帖者还表示,他后来又打听一下,原来该法院因连出了几件法院高层领导被调查之事,所以现任领导花重金请来风水先生堪察指点。风水先生看后,认为要在法院大门旁边挂一些物件“避邪”,以防止法院领导再“出事”。


  对一个人来说,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只有平日做多了亏心事,才整天怕这怕那,整日不得安宁!而该法院人士挂“辟邪宝剑”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又得麻烦中央派人来查了,因为该法院已明确的告诉世人,里面做了亏心事的很多,白天怕警察找上门,半夜怕鬼缠身,方才请风水先生,用“辟邪宝剑”驱鬼赶妖,洗去霉运!


  法院是一个维护社会公平的地方,为何却要怕妖魔鬼怪,挂“辟邪宝剑”辟邪呢?该法院高层领导被调查,只是平日里吞筮民众的利益太多,终于吃出屎来了。中国民间有句谚语:不是不报,时候未报。不要以为你贪得无厌,拥权自用,就可只手遮天,吃多了,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得到应有的惩罚!难道法院门口挂“辟邪宝剑”就能帮领导被查?


  假设,该法院人士都行的正,走的端,挺起胸膛做人,维护社会公平,纵算半夜遇上鬼了也不怕!那他们为何又是怕这怕那,又是请风水先生,又在法院门口挂“辟邪宝剑”呢?看来,怕鬼是假,法院里面的人士心里有“鬼”倒是真的,依此推测,该法院里面平日见不得人的明堂一定很多!只是不管该法院门口挂多少“辟邪”之物,不消除心中之“鬼”,你只能永远被“鬼”缠着!


  固此,我辈奉劝中国每位官员,平日里要多积的德,多为民众办些实事,纵算走夜路有“鬼”挡道,自有民众替你驱赶,不要一头扎进名利、欲望和权力场所争夺中作孽于社会!左怕鬼,右怕妖,晚上睡觉又怕做恶梦!整日提心吊胆过日子。要知,一人成龙,一人成虫,关键还是要看你自己!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