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蜂县土地菩萨的屁股坐歪了

2007-05-03 18:56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杨小青 李雪桂 | 浏览:
7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 双蜂县甘棠镇大富村炉毛上组是一个以胡姓和邓姓两大姓氏及其它小户姓氏组成的村民小组,朱勋安即是介于胡姓和邓姓间的小户姓氏。不知从什么时候

 7 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

    双蜂县甘棠镇大富村炉毛上组是一个以胡姓和邓姓两大姓氏及其它小户姓氏组成的村民小组,朱勋安即是介于胡姓和邓姓间的小户姓氏。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朱勋安一家在本村民组的一处半坡上建起了一栋包括猪圈、杂屋在内地370余平方米的房子。建房的地方虽是半坡但屋前是池塘伴着满目葱茏的田园。虽非世外桃圆却也能安居乐业。上世纪八十年代,村民小组长邓得明将自己的房子也建到了朱勋安屋后的这处半坡上,自从邓得明把房子建到了朱勋安的屋后,朱的麻烦也就接踵而至。

    2002年,朱勋安与儿子一道对原有的房屋以旧翻新,为睦邻友好,翻修前朱无偿的让了一间房屋地基给邻居胡某,而胡仗其有人在镇政府工作,竟不准朱在剩余的空地上建房,朱也因此过不了镇上那一关。

    两年后的2004年4月1日,村支书朱克凡和镇国土所的李奇花来到朱勋安家,说是对原有的土地使用证等重新核发、旧证换新证,说两个月内送新本子来,于是收去了朱的批条和房产证等。此时朱顺便提出要将自己房屋的右前角一栋40平方的旧杂屋翻修成一间14平方的灶屋,李奇花实地擦看后明确表示到镇国土所交30元翻修费,随时可以砌。

    两天后的4月5 日,朱按照李奇花的要求到镇国土所交了30块钱,办理了旧房翻修的相关手续,尔后,朱与儿子花了近3个月的时间终于将灶屋翻修好。

    2005年1月9日,朱屋后新建房屋的主人、村民小组长邓得明向朱发难,说朱的房子档住了其房子的朝向,必须拆除。

    第二天,邓请来了三位村干部(村支书、村长、会计),并把朱叫到邓家,指出朱翻修的灶屋阻挡了邓的朝向必须拆除,同时要拆除的还有正屋后面的三间老房子。

    此后,因朱拿不出房产证等相公手续,朱被认定违法建房。

    2005年7月4日,双峰县国土局派人来到朱勋安家,送来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是非法占地7平方,通知其限期拆除。

    2006年6 月23日,由法院、国土等30余人组成的执法人员拆除了朱新翻修的灶屋,砍掉两棵枣树,朱同时被处拘留15天。

    七旬朱老 一箱方便面跑北京

    自双峰国土局对朱勋安老人的灶屋翻修认定为违法占地7平方米后,2006年3月27日,双峰法院在甘棠的一些公共场合帖出了限期拆除、逾期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的公告。自行拆除、逾期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几个字象刀子一样深深的扎进了朱勋安的心里。

    3月29日,朱勋安第二次来到娄底市公、检、法及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后在别人的指点下,朱又去了市人大,朱第一次去市人大是人大的刘明生副主任接见了他,并为朱几番向双峰打电话过问此事。这一次他又来到了市人大,但刘不在, 他从29日等到了31日,终于找到了刘明生主任,听到朱的诉说,刘说,我已为你认真的过问了,他们知道这中间有问题反而帖出了公告,要强制执行,只怪我权力太小了。

    朱只好依依惜别了刘明生主任,4月1日,从娄底返回双峰后,朱把娄底市人大内司委的批示送到双峰人大等部门,但没有人为这位年近七旬的老人说上一句公道话,4月过去了,朱勋安在巨大的心理煎熬中度日如年,他不时地跑市里、省里,拿回的批示就是没人把它当回事.

    2006年五一节过后,朱因怕年老体弱去北京受不了长途颠簸之苦 ,让自已的儿子朱云集进京上访。

    朱云集怀揣300元钱,踏上了北京之途,靠一箱方便面在北京一呆十五天,拿回了几张盖有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等部门的批示,但回到县里依然没有哪个部门的官儿把它当回事。

    一年过去了,朱的灶房也已被法院夷为平地,朱勋安老人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也依就穿梭于娄底、长沙、北京的上访途中,朱说赔上自已的老命也要找一个说法。

    面对手中纷乱的投诉材料,记者对事情的脉络进行了疏理:

1、事件的起因是朱勋安屋后的邻居说朱的房屋阻挡了其朝向,按理说朱的房子是老房子,邻居的房子是后来新建的,是你把自己的房子建在别人房子的后面怎么说是别人阻挡了你的朝向?

2、认定朱违法建房的理由之一是没有合法有效的证件,据朱反映他所有合法有效的证件被国土部门以以旧换新的名义收去了,而且朱办理相关手续的原始依据收款收据都在,两年多过去了,新的到去年底因为有媒体介入了才补发了一个新的,而且新的是随便糊弄人的错本子,办证的原始依据收款收据又不能认定是怎么回事?

3、朱是在40多平方的旧杂屋地基上翻修成14平方的灶屋,面积在原来的基础上缩小了,违法占地7平方又是从何谈起?

带着这三个疑问,记者于4月17日踏上了双峰的土地。

4、18日上午,记者来到双峰县国土局,找局长胡更赛不在,经与一姓刘的副局长联系,刘说:这事他不清楚,要记者找另一位姓杨的副局长,而杨说这事不规他管,他也不清楚,看样子国土局会没有人清楚这事,采访已无法进行下去。

   记者又来到双峰县政府办,政府办则说,这事还是由宣传部来处理比较好,于是记者又按政府办的意思去了宣传部,宣传部一主管新闻的副部长接待了记者,同时也向县委进行了汇报,按国土局孙书记的意见,由国土局一刘姓女士及宣传部的一名同志陪同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经记者一天的调查,事件已基本明朗,朱勋安老人是在胡姓与邓姓两个大户人家之夹缝中生存,群众基础较差,当初那间40平方的杂屋是在国土所李奇花许诺拆除后在原有40平方范围内随便怎么改建翻修都可以的情况下而拆除的,可拆除后,朱勋安就算交了30元的旧房翻修费,已不是他所想象的那么容易了,朱最终被人套住,而成了违法建房。

  几天后,记者回到报社,正在琢磨文章怎么写时,朱来电告诉我们,他在一周后前往国土局要求对自已的7个平方一事重新作出处理时,国土局的人竟大骂记者是骗子,也就是那个陪同记者采访的刘姓女士告诉他,你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去告状,但你去找那些记者是没用的,他们都是骗子,我们国土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谁也更改不了的。

  最后老朱又说,去年有记者介入此事的调查,国土局理都没理,局长胡更赛告诉他记者都是骗子。
双峰国土局  知否?你已愧对百姓。

  经对朱勋安家宅基地现场擦看后,该灶屋地基是不能建房的,当初那40平方米杂屋他可以不拆,谁也奈何他不了,但拆了问题就不一样了,当初的李奇花等人就把朱勋安撮了一把,但李奇花聪明之余又做了蠢事一件,你不能收那30元的旧房翻修费,虽然甘棠国土所有人解释是超面积手续补办费,但作为一名公务干部,你对一个年过70岁的老人作的承诺毕竟是人话呀,而且当初的票据上也并没有写是超面积补办手续费,很显然,李奇花收的这30元的旧房翻修费就是国土部门同意朱勋安旧房翻修的依据所在。

  经记者了解朱的非法建筑7平方,国土局执法局的确切解释是移位建房,移位建房也就是建房范围部份或全部偏离了批准的建房范围。记者查阅了朱勋安宅基地的相关案卷,有一页是朱宅基地范围图,其中除了强制拆迁的7平方就在线条之外,可就是这份宅基地图,绘制日期竟是2004年4月1日,椐国土执法局的罗局长曾告诉记者,朱根本不知道有这么回事。而且4月1日这一天,正是村支书朱克凡与李奇花来朱家以旧证换新证拿走了朱的土地使用证,可是这一天怎么就突然冒出了一张朱的宅基地范围图呢?因已有媒体介入调查,朱的土地使用证新本才于去年底拿到手,可新证却错得一态糊涂,双峰国土局你就不知道自已愧对百姓?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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