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午,(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阳煤集团交通运输部原总经理张润明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其妻穆巧娥和其子张瑜,也因涉嫌单独和共同与张润明贪污、受贿,一同站上了被告席。
张润明先后任阳煤集团升华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交通运输部总经理。去年3月,张润明因涉嫌受贿,被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2004年9月至2010年1月,张润明任阳煤集团升华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与阳泉矿区瑞峰装饰中心王春田(另案处理)等人沆瀣一气,从经手的诸多工程项目中套取企业大量资金。同时,张润明还利用分管整个阳煤集团生活后勤系统的职权,以权谋私,在干部提拔任用、工程建设、土建施工、室内装修、购买水表、电表、粮油采购、服装购置等过程中,大肆进行贪污、受贿、索贿。至2010年3月案发,剔除能够说明正当合法来源的金额,张润明单独以及与其妻穆巧娥、其子张瑜共同贪污、受贿1048.9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突破2803.39万元人民币,以及1676元美元,犯罪金额总计超过3850万元。
今年6月,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张润明犯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提起公诉。
截至记者19时发稿,庭审仍在进行。随后,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庭审直击
1 庭审成了反腐教育课
很多人关注张润明,是因为他虽然仅仅是一名正处级干部,却掌管着阳煤集团13万职工的生活后勤大权,以至于贪污受贿了如此巨额的财产,而庭审现场也成了一堂生动的反腐教育课。
早上9时,只能容纳不足50人的一号法庭就座无虚席,很多人不得不站在过道内旁听。除了一些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外,还有税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而阳煤集团纪委和各下属单位的“一把手”和纪检书记,也出现在旁听席中。一位税务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一次非常生动的反腐教育课,非常受教育!”
2 “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听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张润明表示:“首先我声明一点,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张润明被逮捕之前所在的阳煤集团是国有企业,他应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3 20万元到底是谁收的
起诉书中指控,王春田以其名字办了一张20万元的银行卡,送给了穆巧娥。对此指控,穆巧娥当庭翻供,称是丈夫张润明收取的。而在之前的庭审中,张润明也说是自己收取的。
4 巨额财产来源何处
对于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张润明一会儿说是母亲病故后收取了50万元的礼钱,一会儿说是儿子结婚时收取了40万元的礼钱,一会儿又说是孙子满月时收取了30万元的礼钱,还有的是自己住院期间亲戚朋友送的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