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就画出了最小的圈。”一位财经学者这样评价目前已经接近尾声的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他指的是“三公”经费的定义。
据了解,目前各中央部门公开的“三公”支出的定义都是“财政拨款中的三公经费”,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各部门的相关支出中,财政拨款仅是其中一部分。其余的事业收入、预算外收入等非财政拨款中,同样隐含着“三公”支出。
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所有已公布的“三公”支出信息,实际上都只是各部门“三公”总经费的一部分,仅涵盖财政拨款里的相关支出,财政拨款外的政府部门收入中的“三公”经费仍然蒙着神秘的面纱,不为人知。
曾连续三年进行“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调查”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单位,特别是一些权势部门,花的钱既不是财政拨款,也不是自收自支款,而是其他单位比如企业的钱,他们让别人为自己的“三公”消费埋单。
最近媒体披露了广州增城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列文裕贪污案。在此案中,列文裕被认定的贪污行为是:在调任时动用原单位小金库购买公务用车,该公务车先挂在单位司机名下,几经辗转之后,列文裕将该车转卖,得款11万元。
这个案子涉及金额虽不大,却暴露了不少行政部门都存在的潜规则。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很多时候并不表现在账面上。
从目前已经公开的2010年各部门预算来看,不少部委得到的财政拨款占其总预算收入的比例都在80%以下,其中不乏重要部门,包括教育部(64%)、农业部(66%)、民政部(65%)、财政部(67%)等,部分部门如卫生部、中医药局等,其财政拨款占预算收入的比例更在20%以下。
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这部分收入数量庞大,项目也很庞杂,就中央一级财政看,大量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都在其中,数量很难掌握。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预算外资金中一定会有“三公”支出,但是并不在此次国务院要求公布的范围之内。
正是由于统计口径的不一致、不明确,一些部委的数字一公布就遭到质疑。同样是实权在握的部门,同样是公务接待费,财政部一天就吃掉了住建部一个月的钱,统计口径一样吗?已经公布的80多个部门各自使用的是哪种统计口径?有的接近1亿,有的只有十几万元,公众很难看懂其中的奥秘。
再以公车为例。2011年3月,北京市财政局公开公车数量,采取最小统计口径: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有62026辆,其中市级公车20288辆。这个数字公布后立刻引起公众质疑。广东省有关部门曾表示,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股份占50%以上的国有企业、中央直属和外省驻粤单位购买的公用小汽车,包括旅行车、小轿车、吉普车和微型厢式车等。按此口径计算,北京的公车又有多少呢?此次公布的中央部门公车用的是哪种统计口径?
此次国务院专门针对“三公”经费自上而下推动信息公开,进步意义毋庸置疑。公开的目的是监督,除了财政拨款,庞大的预算外资金用于“三公”消费也应被纳入监督范围。如果没有明确、统一、最大限度的统计口径,公众的监督就无从谈起,公开就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