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自己捡到一个档案袋,袋中银行账户过账资料显示,户主薛国强从2006年6月至2011年3月,在农信社账户交易814次,其中单日最大交易额达1000万元,一日数百万元、数十万元的交易额度有多次。网友还发现,薛国强系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的公职人员,网友质疑其“日出千万”收支的合法性。
8月3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县委宣传部通过网络回应,网友曝光的“薛国强”确实为公职人员,此人为平顶山市工商联副主席,同时也是河南省广天建安集团董事长。薛国强的巨额账目应该与他的私有企业有关,并不是公务员工资。
郏县县委的回应并没有消解公众的疑虑,反而引来“公务员经商是否违法”的新质疑。一时间,人们的目光聚焦于薛国强“官”和“商”的双重身份上。
薛国强不仅是郏县县委所说的“工商联副主席”,“公职人员”的说法也被媒体指为“太模糊”。中国青年报记者查看郏县政府门户网站时发现,在“领导之窗”一栏里,“薛国强”位于县政协副主席之列。“薛国强副主席”分管经济科技委员会,联系县农业、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工作,联系包括农业局、林业局等在内的20个县局机关和企业。
同时,记者还在郏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看到一条2012年1月的当地新闻,标题是《县领导何卉、薛国强到茨芭镇看望慰问困难群众》。
“如果说工商联副主席还只是社会团体的领导人,政协副主席则是掌握着政治权力的公务员。如果他还拿国家财政负担的工资,占着行政编制的话,就更能说明他具有公务员身份了。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不允许经商的。”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公务员不许经商,权商分离,是现代文明国家普遍遵守的一个规则。
不过,在公众和专家批评薛国强身为公务员还经商的同时,另一个问题也不能忽视。公开资料显示,薛国强在担任平顶山工商联副主席和郏县政协副主席之前,就已经开始经商,而且是当地著名的企业家。
在河南省工商联的官方网站上,“改革开放30年河南最具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家”获奖名单中有“河南省广天建安集团薛国强”。该网站2008年发布的一份“最具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家”推荐评选表显示,1957年出生的薛国强在1980年1月开始成立企业。
评选表的“主要事迹”一栏写着,“所在企业2006年上缴税金500万元,被中共郏县县委、郏县人民政府授予‘纳税明星企业’,被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政府授予‘优秀民营企业’,为助教兴教、资助贫困大学生捐款10万元,被编入《中原脊梁》史册。”
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平顶山市工商联办公室以证实薛国强的履历,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并建议联系郏县工商联。但是,记者拨打该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发现该号码已经注销。记者致电郏县统战部,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自己是新来的,“不清楚情况”。
平顶山当地一位媒体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薛国强以前是企业家,后来成为工商联副主席,再逐渐被吸纳进入政协,这对当地来说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们觉得,此事没有什么报道价值。”
“给予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家政治地位,是很多地方都有的现象。但是,官和商的关系一定要厘清。”庄德水说,“支持企业管理能力强的人进入政界在西方国家也很常见,但是一定要划清公共决策和私人决策的界限。一般情况下,担任公职就要辞去企业职务,专职从事相关的公务。比如,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在竞选前卖掉企业股份,等他从政界离开,再继续做他的环保企业。”
“企业家进入政界但还继续经商,有可能利用其政治地位和手中的权力去争夺更多的市场资源,就违背了利益冲突原则。”庄德水说。
在庄德水看来,像薛国强一样“商而优则仕”,企业家同时又兼任政府要职的情况并非个案,“在地方尤其是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并不少见。尽管《公务员法》明文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但是地方政府对企业家进入公务员队伍之后的管理还存在漏洞。”
“这也是什么样的人可以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问题。如果做官,就要跟企业撇清关系。”庄德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