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25亿“红色经典主题公园”项目宣告终止_人民监督网 

重庆南川25亿“红色经典主题公园”项目宣告终止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重庆南川区投资25亿元建红色经典主题公园近日引发热议。重庆南川区政府7日晚发布消息称,该项目现已终止。 7月5日,重庆南川区公布红色经典主题公园建设规划。按照规划,这座主

  重庆南川区投资25亿元建“红色经典主题公园”近日引发热议。重庆南川区政府7日晚发布消息称,该项目现已终止。

  7月5日,重庆南川区公布“红色经典主题公园”建设规划。按照规划,这座主题公园将占地约1921亩,由演艺园区、主题园区、红色景观商务区三大部分组成,总投资达25亿元。内部设计有1949平方米的国旗、1921平方米的党旗等景观。公园4年内建成后,将呈现出一幅形象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状建筑。

  该规划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斥资25亿元建设“红色公园”属铺张之举,也有人单独品评该公园规划称其“好创意”。

  之后,重庆南川区宣传部副部长李靖发布消息,称该公园建设的25亿元资金全部将由一家民营企业筹集,重庆市财政及南川区财政不会出一分钱。

  7日晚,李靖又向记者证实,“红色经典主题公园”项目已经终止。按照南川区政府发布的消息,经过重庆市级宣传文化部门组织论证,认为该项目落户重庆南川不合适。根据合作双方《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约定,双方决定终止该项目协议。

责任编辑:管理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