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俊山案件再次告诉我们:削减官员手中权力是反腐的釜底抽薪,而司法独立则是各类监督制约机制发挥效力的外部条件.
中共新一届领导上任以来,将反腐作为新政突破口,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过去一年内,17位省部级干部应声落马。打虎不断升级,响应了前总理朱镕基那句话“人民对‘刑不上大夫’不满”。
然而,贪官是杀不完的。最无情的明太祖朱元璋,杀掉5万到10万贪官,甚至剥皮制成稻草人警告官员,然而贪官依然飞蛾扑火,明朝成为最腐败的朝代之一。即使在今天,河南省交通厅连续四任厅长前腐后继的“事迹”也并不罕见。精明的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
何谓治本?治本的关键在于正视人性的脆弱性,不能对人的觉悟抱有侥幸心理,而是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不给官员预留犯错的空间。如果假定官员都有“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定力、雷锋的觉悟,那么设计出的制度必然漏洞百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只有设计出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才是对官员最好的保护。如果只抓贪官不改制度,那其实是一阵白忙活。
最近财新报道的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的腐败案,为反思如何制度反腐提供了宝贵的教材。
反思之一: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贪官是不会满足的。谷俊山通过其弟“谷三”(很像现代版高衙内)在老家打造了惊人的财富王国:在濮阳仿照故宫修建的“将军府”(著名的马颊河别墅区),为军队供应物资的“兵工厂”,濮阳多处房地产项目,被查抄的军用茅台、金船、金像等四卡车物品……可以想象,如果谷俊山不落马,他的王国还会继续膨胀下去。尽管和珅积累如此惊人财富并非“理性选择”,但人性的弱点决定了在欲望驱使之下很难自动刹车。释迦牟尼说:一个欲望的满足,会滋生新的、更大的欲望。个别官员在腐败路上渐行渐远,放大到整个社会,则是腐败的自我加速,最终危及社会稳定,陷入社会溃败的泥潭。很多国家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背后,则是腐败对法治和社会肌体的不断腐蚀。
反思之二:机构内部的权力制衡机制,离不开外部的司法独立保障。谷三承接了濮阳军分区家属楼、办公楼的工程,然后倒手转包;开办了专门生产部队所需营具的谷氏家族家具厂和军用篷布厂,销往全国部队。要发现猫腻并不困难,因为谷三的兵工厂连基本的生产资质都不具备。可以设想,对于后勤采购这样的腐败高发区,一定会有厚厚的规章制度。何以失效?关键在于,在“熟人社会”体制下,监督部门缺乏足够独立性,下属举报上级,往往举报不成反被收拾。于是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积极不作为”,就成为下属的理性选择。此类现象非常普遍。中石油窝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下属再有不满,也只能写写“匿名举报信”。在一个司法高度独立的社会,下属就没有这样的顾虑,即使上级打击报复,自己也可以一告到底,而不必担心人身安全。换言之,外部的司法独立,是对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失效的有效保障。
反思之三:削减官员的权力,才是制度反腐之本。谷俊山2007年出任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部长,这种岗位权力之大令人动容。一旦官员到了此类岗位,想不犯错误都困难。类似的还有环保局、土地局、发改委、证监会、交通厅、大学基建处、大学招生办……官员权力太大,首先是因为管了不该管的事情,例如IPO审批权。其次是权力集中于个人,集体决策形同虚设。再次是缺乏透明度,社会无法监督。刘志军担任铁道部部长,一个腐败的关键是铁道部在招标时可以“点招”,如此一来无异于做了一个“欢迎前来行贿”的广告。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在短短两年之内积累了令人咋舌的8800万元人民币(现金)、美元419万(现金)、欧元30万、英镑2万、港币27万、黄金43.3公斤。 其权力之大、行贿者络绎不绝的场景,不难想象。
反思之四:司法独立是终极的社会救济机制。濮阳南江小区预留的40余间门市房,本应用于东白仓村安置失地农民,却被谷三私下出售。村民多次向濮阳市纪委等部门反映,至今无果。谷三主导村里卖地,“他说卖地,没人敢吭一声。”村民反映,“我跟区长发牢骚,区长说人家有大领导罩着,管不了。”有关部门不敢管,当然是害怕谷俊山的打击报复。谷三对朋友和跟他关系铁的人,啥事跟他一说就一个字“弄”,对关系不好的人,则是“治”。谷俊山为何能打击报复?因为缺乏司法独立,权力可以轻易地操控司法体系。由是观之,中国老百姓冒着关黑监狱的风险赴京上访,并非缺乏理性,而是对司法系统的不信任票。村民们“理性地”经常去市里、省里和北京上访,谷俊山调任北京后,其妻子作为濮阳市公安局政委,常驻北京负责濮阳市驻京办的信访接待和截访工作。村民们差不多进京上访一次,谷俊山就会回濮阳老家一次。中国地方司法(乃至信访)系统被权力干预到了何等惊人的地步!薄熙来担任重庆市委书记期间,其主要手段也是操控司法体系达到“逆之者亡”的目的。重庆出现如此多的冤假错案、因言获罪的劳教,司法不独立是根源。
反思之五:谷俊山何以步步高升?一位曾与谷俊山相熟的濮阳老干部回忆,谷俊山最大的才能就是拉关系,“他到领导家去一趟,就知道人家缺啥。会这一手,多硬的领导,都能让他腐蚀了。”谷俊山以金弹为武器,多年来屡试不爽,所揭示的则是现行体制的机制缺陷。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并不罕见,甚至是越有病的人“竞争力”越强。刘志军、刘铁男都是在组织部门提出负面评价的情况下,依然能再上一层楼。也就是说,干部提拔,关键不在于组织部门如何评价,而在于上面是否有人。我们的干部提拔组织考察、内部评议、公示制度并非没有,但实则无效。解决这一难题,同样有赖于司法独立。原因在于,知悉谷俊山、刘志军、刘铁男腐败证据的,往往是内部人。而司法独立所提供的安全保障,是内部人敢于不畏强权进行举报的前提。
谷俊山案件再次告诉我们:削减官员手中权力是反腐的釜底抽薪,而司法独立则是各类监督制约机制发挥效力的外部条件。庆幸的是,18届3中全会已经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把减少政府部门审批权作为改革的核心,而且实质性推进省以下司法独立。这是中国制度反腐迈出实质性步伐的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