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霞已移送检察院 雷政富被勒索300万_人民监督网 

赵红霞已移送检察院 雷政富被勒索300万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人民网重庆5月2日电 (记者 李婧)记者2日获悉,重庆不雅视频案女主角赵红霞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已经由重庆市公安局移送至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监督网相关

   人民网重庆5月2日电 (记者 李婧)记者2日获悉,“重庆不雅视频案”女主角赵红霞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已经由重庆市公安局移送至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据知情人介绍,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等六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重庆市公安局移送至检察院,其中肖烨为主犯。重庆市公安局经调查认为,此六人涉嫌敲诈勒索两名被害人,共计500万元人民币。这两名被害人,一人是涉“不雅视频”的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另一人也是官员。根据公安局的侦查,雷政富涉嫌被敲诈勒索300万元人民币。

    赵红霞因“不雅视频案”于2012年11月25日被刑事拘留,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关押于重庆市某看守所。

    2012年11月份“雷政富不雅视频”曝光后持续发酵,重庆市先后对涉案的11名重庆政企官员做了免职处理,并调查此案。自同年11月22日后,幕后主使肖烨等人以及涉案人赵红霞等多人被警方调查拘留。

人民监督网相关报道链接:

 重庆高官淫乱视频门 专题

http://www.rmjdw9.com[InstallDir_ChannelDir]html/special-035-1.html

真相的喉舌——人民监督网简介

http://www.rmjdw9.com/support/declare.asp

责任编辑:rmjdw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发表评论
评论需登录会员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评论列表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央视网 凤凰网 财新网 金融时报 北京青年报 联合早报 新浪网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 中央纪委 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报 观察者 新京报 今日头条 腾讯网